M744-社論說30年前建中菁英班倒數第2名當教學醫院副院長的看法
前一陣子看到兩篇社論在討論這件事情,我個人是覺得很不以為然。
第一是大家都知道,當院長和副院長有點[運氣]或是[要人脈],所以說班上倒數當上副院長,[完全不能論證]成績不代表[後來的成就]。
第二是,那種怪物班級,事實上全班都是[同一個層級](都是怪物),也就是全台灣的角度看來,他們全班都是怪物,他排倒數第二名,還是怪物,他當上副院長,就正常人(我也是正常人)看來,就是怪物當上副院長,根本不是甚麼倒數第二名當上副院長。他又不是正常人的班的倒數第二名......。
(但是的確有時候某一屆會出現怪物中的怪物,那就是離奇他怪物的程度好非常多的,或許每一屆都有,我不清楚)
批評台灣人總是有[名校光環的迷思]的論點更是不倫不類,[名校有光環],源自於[名校有資源(不是虛榮)],這是事實。
譬如台大有比較好的資源,這是事實。有甚麼好講的嗎?把優秀的人才集中起來享有好的資源,這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怎麼會沒有考慮到[名校有光環源自於名校有資源的事實]?
然後說沒有[行行出狀元]的概念,又和自己說[台大光環]自打嘴巴!說台大又不是每個系都很好,[你選台大非熱門科系]不就是一種[行行出狀元]的概念?
很好奇怎麼會這麼沒有邏輯的言論?
就我所知,指考分數高的人、學校好的人、學校分數高的人,除非是那種應考上去的,他們的[生活能力]其實和[分數、名校]是呈正比的,代表我們國家求才的制度是有一定的正確性的。你頂多用[特殊選才],增加特殊才能的人的多元管道錄取,彌補考試制度的不足。額外提到,我還以為我可以起杜某種特殊管道得到職位之類......,看來是我沒有才能,或是沒有這種特殊管道。
你要讓便宜的國立學校給窮人讀;貴的私立學校給富人讀,學外國私立學校好於國立學校可以呀!<私校法>立法立好立滿!
還有台灣服兵役不盛行,和以前軍方有黑幕有關吧?現在比較開放,沒有以前有獨立的軍法審判了。
醫生也不一定要救人,王溢嘉至少就說了三種:對自然有熱情(對科學研究有興趣)、宗教(救人)、醫學世家。我認為對科學研究有熱情也很可貴。
因此最後要談談「國文」這個科目本質的問題,或是更廣義的說「考試」本質的問題,或是說「教育」本質的問題。在我以前的文章已經申論過,「教育」一定包含兩個部分,「考試」完就可以忘記的;「考試」完仍然要記得的。因此我認為「教育」的成功與否,可以判斷於「考試完仍然要記得的東西」(譬如邏輯與理性)有沒有教給學生?
「考試完仍然要記得的東西」有沒有教給學生,這不是「國文」的問題,是「所有科目」的問題,因此分配好給每一科該教的內容之後,「國文」該教甚麼?自然就可以得到答案,「國文」包含「文化底蘊」是理所當然的,為甚麼?因為「108年歷史課綱」唐朝以前都當作古中國歷史帶過,也沒有教三國歷史[5],這個責任不是落到「國文」身上是落到誰的身上?
名校光環 學校資源 行行出狀元 私校法 選才制度
20210911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