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490-文學與道德的邊界探討

吳宗聰 (Tsung-Yin Wu)
4 min readJun 13, 2020

這是前一陣子看到的一篇新聞的想法,怕忘記所以先做一個紀錄。

新聞的內容是這樣的"2012年07月25日 10:10生活生活焦點教育氣象健康藝文|運勢|交通難忘妹妹乳香!指考作文驚現兄妹亂倫 閱卷老師兩難"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20725/78747.htm

題目大概是"最難忘的東西",閱卷老師在新聞中提到:

曾泰元表示,如果考生的文章符合大考中心的要求,理應給予滿分或接近滿分的高分,但是這卻嚴重違背了閱卷老師的良心。他再舉例表示,假設另一名考生在作文裡描述手弒雙親,閱卷老師還是必須堅守評分標準嗎?

我猜測這篇作文在此為批改老師的標準中,以文學的價值評斷應該取得很高的評價,因此這位老師才會把這件往事舉出來。

看到這篇新聞以後,我也如同閱卷老師所說的一樣開始思考文學與道德的邊界,我當下就以雷同閱卷老師的思路,"藉由舉出極端例子來證明文學不考慮道德的荒謬性","今天它可以把兄妹亂倫寫得很美,並且得到讚揚與高分;改天是不是也有人可以把殺人寫得很美,並且得到讚揚?"事實上,北捷隨機殺人的鄭捷,就寫了不少殺人文學。

因此我當下得到的結論是"文學不能不考慮道德",並且開始思考這位考生的動機。

他在想甚麼?"怎麼會在考試的作文內容中寫這麼有爭議的東西?"一班考試內容都會避開政治與宗教,何況是寫自己亂倫?他自以為是大情聖?

並且開始推斷閱卷老師給他不同分數可能會造成的後果,如果閱卷老師給他高分,可能會更加強了他偏差的想法,認為自己"在作文內容中炫耀自己的"情聖"經歷是得到認可的",以後他出社會以後,可能會對員工下手、對各式各樣的對象下手,因為他自認為是一個大情聖。

但是如果不得到閱卷老師的高分,他也可能自戀的認為老師因為內容而不敢認同他高超的寫作技巧,以後他出社會還是會照做以上提到的可能後果。

但是有那樣的可能,既然上面兩種情形他都會自戀的做他自以為是情聖、文豪會做的事情。那考慮到打0分可能會讓他知道這樣做是不對的,我會給他打0分。(強調是0分,不是低分。)

但是過了一會兒,我想了想"文學的確應該可以容忍現實中不能發生的事情","但是他考試還是不應該寫這種東西",因此我認為"這種違反道德的東西可以寫,但是必須註明是小說。"並且"考試遇到學生寫這種題材,恐怕還是必須打0分。"

但是今天又想到說,他可能是一個特殊的學生,他就真的愛她妹妹。而學生作文與閱卷老師之間,有一種類似醫病關係的關係,也就是"醫療人員"必須為病人保守秘密,”醫療人員”無可避免的會承擔病人的秘密,”醫療人員”也有義務為病人保守秘密。

所以在這個前提下,考試的"作文大題",理論上只有兩個人看的到,也就是學生本人,和閱卷老師。在這種情況之下,學生可以和閱卷老師傾訴自己心中深層的秘密,即使對這個學生而言,他"最難忘的東西"是妹妹的乳香也是可以成立的。

所以我認為這篇作文的分數應該是因考生而異的,他真的是那種有赤子之心,並且真正熱愛且忠誠於妹妹的人,他應該是可以得到高分的;但是他是自戀且自以為是的大文豪,視妹妹為他的戰利品之一,未來將要取得更多的戰利品;或是他只是一個自戀的大文豪,為了炫技而編出一個亂倫的故事而自我陶醉,這兩種考生只能給予0分。

由於閱卷老師無法得知學生的稟賦,因此我認為遇到這種內容的作文,只好都給0分。因為我相信,如果他真的是有赤子之心並且亂倫的學生,不會因為0分而失去赤子之心,因為赤子之心不需要別人的認同。

而閱卷老師的倫理學呢?他可以提到他改到文學與倫理道德相違背的作文,但是內容不可以和考生寫的一模一樣,因為只要某個違背倫理道德的考生作文內容上報了,就等於是宣揚了他的理念。

因此我的結論是,作文大題學生可以寫,但是要給0分。以小說為名發布在非考試場合,文學價值高可以高分。老師可以提到,但是內容不可以完全相同。

作文可怕的地方,就是你不知道學生寫的是真的還是假的,自戀的大文豪為了炫技而編出一個不是亂倫但是很感人的故事而自我陶醉於自己的文學造詣並且取得高分,這是欺騙,不能得到獎賞,但是考試卻無法分別。所以我想到一些改革的方法:

  1. 作文題目改成寫小說。
  2. 作文題目改成論說文且只能舉自己以外的例子。
  3. 面試。但是面試又變成韓非子那種會得到低分,所以還是考以上兩點的作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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