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30-生命的意義

吳宗聰 (Tsung-Yin Wu)
2 min readOct 1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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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介石:「生命的意義,是創造其宇宙繼起的生命。 生活的目的,在增進我人類全體的生活。」

今天看到一個認為生命沒有意義的網友說,因為"生命是痛苦的"。他思考的結果,人本身的功能就是繁衍後代,所以生命的意義就是活下去。並說這是很"自然"的,所以"自殺是不利族群所以是錯誤的"。並且以鉛筆當作類比。

鉛筆為錯誤類比,鉛筆沒有意識。這個問題就像你創造思考型機器人,他沒有必要因為你的想法而活下去。你的問題還涉及什麼是”自然”的問題。因為先天屬於生物就認為活下去去是目的是一樣沒有意義的論點。另外利他主義生物學中,人是可能為族群存活率而自殺的。還有生命未必是痛苦的。

舉個極端的例子,性愛機器人。他的創造者創造他要他和別人性交給自己賺錢,但是他本身不想,是不是就沒有必要依造自己的功能做事情?

會想到生命意義的問題,基本上就值得鼓勵。但是除了生物性的部分(動物性),人還有思想(腦子)。如果腦子思考的結果卻得到人就是應該因為自己的本能而延續生命,傳宗接代。舉極端的例子,就是到處播種,傳播自己基因的色情狂一樣。那在儒家的想法,就是從其"小體(生物本能)"。身體(小體)是一回事,腦子是一回事,怎麼會認為腦子怎樣想都脫離不了小體的功能呢?那不是從其小體是什麼?

告子章句上(十五):公都子問曰:「鈞是人也,或為大人,或為小人,何也?」孟子曰:「從其大體為大人;從其小體為小人。」曰:「鈞是人也,或從其大體,或從其小體,何也?」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此天之所與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不能奪也。此為大人而已矣。」

並且依據本能而決定自己的使命還有一個問題,像是雨生龍之介,天生的殺人魔,他就論證因為神愛世人,所以神也愛他這個殺人魔,他殺人是神的使命,怎麼會正確?

應該經過思考以後,知道每個人都是一樣大的,一樣寶貴的生命,所以沒有人可以傷害別人。在這樣的前提下,追求自己想追求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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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聰 (Tsung-Yin 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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